對於貓, 我近乎迷戀。
貓與狗不同, 我們總要求狗聽話, 忠心, 乖巧,
乖了三百六十四日, 有一天突然任性了,
我們便說狗狗不乖, 氣上大半天。
貓呢, 就算壞事做盡, 讓我們氣得半死,
只要走過來我腳邊磨磳磨磳,
我便完全忘掉他有多壞, 只記得他的好了。
從貓身上, 學會了一個哲學,
就是將自己DEFAULT成為壞人,
壞他個三百六十四天,
讓人都習慣被我刻薄冷待,
然後有一天, 突然變成一個好人,
那麼人人都會受寵若驚,
都會深深記得我的好了,
然後, 我又可以再當三百六十四天的壞人。
或許, 我會將"當364天壞人, 當1天好人"這個坐右銘,
用咩黎新做的貓貓羊毛卡片座夾著, 放在枱頭,
這樣, 生活應該會更舒服。
或許, 貓將我當成奴僕, 只為了教我這一點,
我視之為:貓之報恩。